随着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烟尘(渣)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原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于含砷烟尘的处理工艺发生了变化,需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完成后重新申领。红河砷业公司安全环保科相关人员于2012年起就着手准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重新申报工作。2012年11月29日,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环科院作出的评估报告进行专家评审,认为砷业公司具备危险废物生产经营条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通过评审。云南省环保厅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2月7日进行了公示并正式向红河砷业公司颁发了《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倪秀华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