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松矿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委员扩大会,围绕全国第14个六月安全生产月“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加新内容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月”扎实有效开展,实现安全生产。
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座谈交流、充分酝酿,松矿“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呈现五个强化的特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矿、坑(车间)两级要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松矿局域网、黑板报、宣传橱窗、《松矿之窗》等宣传阵地,积极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知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月的造势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矿山特点,着力开展好爆破、采空区、通风、地灾、消防、雨季“四防”专项安全大检查,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现场管理。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责任区”,创建“党员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一个带头、两个杜绝、三个确保”的作用,即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带动身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杜绝违章违纪、杜绝安全事故;确保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确保责任区内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任务。五是强化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征文,一封安全家书演讲,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职工群众参与面广、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职工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让每一个职工都能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
会上,矿长浦承尧对开展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新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个全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矿山可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突出主题,强化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体现。当前,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大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是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安全生产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人人都参与、人人讲安全、人人查隐患、人人抓整改,进一步掀起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热潮。三是加强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要按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要求,抓安全意识的养成;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在继续抓好员工安全意识养成专项培训的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安全课和坚持执行每月一天的安全学习。矿部和坑口的培训要各有侧重,矿部要注重员工安全意识的养成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坑口要注重员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员工的安全素养有质的提升。四是深化整治,排除隐患。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五是重温主题,夯实基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生产主题是各个时期安全生产的关键、导向、重点、核心,在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要重温历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
矿党委书记吉如明,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伟,副矿长林增洪、王丽萍、莫建斌,各科室、部委办负责人,各坑口(车间)行政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倪秀华 徐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