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松矿当即出台在井下、重点防火区域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新规定,进一步加大禁烟力度。
一直以来,松矿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主题宣传,并制定了在井下和部分场所禁止吸烟的具体规定。
2013年12月31日,松矿印制下发了《云锡松矿关于严禁吸烟的规定》,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执行。新规定禁止在井下、地面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放置点等场所吸烟,同时首次将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标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公共场所纳入禁烟规定范围,进一步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倡导文明新风。
新规定还明确要求各级领导、管理人员须带头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坑口、车间和矿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管辖区域和人员范围内负有领导责任;副股级以上管理人员(含专职安全员)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发现身边有人吸烟不制止或不按规定处理的,视同参与吸烟。新规定同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和处罚措施,并将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倪秀华 徐晓洁
小编语:
在你有权选择吸烟的同时,也负有无损他人健康的责任。如果拥有了权力却丧失了责任,你,就是无赖。